黨務公開製度
中共万事平台委員會
蘇幼專黨委〔2017〕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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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務公開製度
1.黨務公開原則。黨務公開的內容按照全面、客觀🌓、真實、具體的原則確定🟡,除依法依紀需要保密的事項外,能公開的應全部公開🧜。
2.黨務公開內容🏄🏻。
(1)黨組織基本情況:包括各級黨組織領導機構、工作機構設置情況🫅🏼,基層黨組織、黨員基本情況🦮,各級黨組織領導成員工作分工、主要職責,黨委(黨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黨組織重要的製度、規定等🖖🏻。
(2)重大決策🛤、決定、決議情況:包括黨組織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任期工作目標和階段性工作部署🖐🏿,涉及黨員和群眾利益的重要措施🦹🏽♂️,為民辦實事的具體舉措及進展情況。
(3)思想政治建設情況🧑🏻🦳:包括黨組織學習計劃及落實情況,黨員領導幹部學習情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情況等🫸🏻。
(4)黨組織建設情況:包括黨委(黨組)履行職責情況,召開民主生活會和整改情況,黨組織選舉情況𓀂🧑🏿🏫,黨費收繳、管理、使用情況,組織開展創先爭優及黨建主題活動情況😡,黨組織和黨員的獎懲情況,發展黨員及黨員評議情況等。
(5)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落實情況📬🧑🏻🦽➡️:包括落實上級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情況👳🏿♂️,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情況,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述職述廉”👨👩👧👧、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製度情況🧝🏼♂️,維護群眾利益情況,違紀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等👱🏻♂️。
(6)幹部選拔任用情況🗑:根據工作需要🚣🏽,適度公開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相關政策情況,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及幹部人事製度改革情況等。
(7)其他事項:包括黨員群眾普遍關註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經黨組織研究決定或上級黨組織要求公開的事項等。 3、黨務公開方法。凡屬黨內法規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公開的事項🧥,均應以適當方式在一定範圍內公開。對於本級黨組織製定的🔻、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事項🍢,要主動予以公開🫡。黨員🧑🏼🎤、群眾要求公開的事項,經黨組織研究認定可以公開的,在一定範圍內以適當方式予以公開;黨組織認為不便公開的🖖🏻🥴,應作出具體說明,報上級黨組織審定,並把上級黨組織的意見向黨員🗂🧑🏽🦲、群眾反饋。對於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項,按照規定程序,向申請人公開,確實不能公開的🧓🏼,及時向申請人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4.黨務公開形式👸🏼。黨務公開的具體形式要簡便易行、靈活多樣🈵、方便群眾、便於操作👸🏼,根據不同的公開內容靈活確定🍋。適宜在黨內公開的,可通過黨內情況通報會🔸、文件、公示和設立文件查閱處等形式進行公開;適合向社會公開的🧳,可采取黨務公開欄、板報、電子顯示(觸摸)屏以及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站等形式進行公開。積極創新黨務公開的方式方法👨🏻⚖️,探索通過社會公示🚴🏿♂️、聽證和專家咨詢🐻、論證等形式🧒🏿,對黨內事務決策的過程和結果予以公開🧃。對於黨內外群眾關註的熱點問題難點問題實行點題公開📸,把公開的主動權交給群眾,群眾點到的問題,一般都要公開,使黨務公開與解決實際問題相對接👨🏽🦲;對黨務公開後反饋的信息🤽🏻,實行民情懇談製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研究➡️,廣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斷增強黨務公開的針對性、實效性。註重把黨務公開與政務公開等有機結合,形成統籌配套🪃、互相促進、協調運轉的工作格局。黨務公開欄可與政務公開欄合二為一。
5.黨務公開程序。黨務公開一般按照提出、審核🪖、公開和反饋的基本程序辦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公開的內容、範圍👵🏻、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門提出👪,本級黨組織負責人審核,重要事項由黨組織集體研究決定🧙🏻♂️。對於黨內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和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黨內事務,要采取僅限於黨內公開或先黨內、後黨外的順序進行公開🏞。需要報請上一級黨組織審核的事項,按照規定辦理報批手續。凡黨員、群眾對公開的內容和形式有意見🌽、建議的,要認真對待和整改,並及時反饋。
6.黨務公開時限。黨務公開的時限與公開的內容相適應,實行定期公開與不定期公開相結合⛹🏻♀️。堅持固定內容長期公開,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熱點問題及時公開✒️,重點事項適時公開🕦,既體現時限性和有效性🧑🏽🚀🧑🦼,也體現經常性和動態性。
7.黨務公開後反饋信息的利用。要明確專人負責黨務公開信息收集工作,通過設立專線電話、設置意見箱、確定來信來訪接待日等,收集黨員、群眾對黨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提出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及時加以轉化吸收,采取切實措施認真整改,並將整改後的情況向黨員🍰、群眾再次公開。探索建立獎懲激勵機製,對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的黨員👩⚕️、群眾,可酌情給予獎勵。及時整理黨務公開內容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及處理落實情況,分類歸檔🔺,規範管理。
中共万事平台委員會
201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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