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監考紀律,從嚴治考,特製定本校《監考守則》。
1、 監考教師必須於開考前20分鐘到所在系部領取試卷、監考記錄及草稿紙🤹🏻♀️。提前 10分鐘進入考場.
2、 考前組織考生入場,核對應考人數和實考人數🤫🧚🏼♀️,校對考生的胸卡,強調考紀並提醒考生不得把與考試有關的物品帶入考場,已帶入考場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位置。根據考試流程提示分發試卷🌽,並提醒學生填寫學號🔱、班級🤌🏿、姓名等內容。
3、 監考教師要提醒考生本場次考試的科目、起止時間及試卷頁數🟦。不得提前開考,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進入考場𓀄,開考30分鐘後才能交卷離開考場。
4🤦、 考生遇到試卷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等問題提問時,監考教師要及時解答和處理,但不得對試題內容和題意做任何解釋或提示‼️。
5💇🏼♂️👉🏻、 監考教師應及時製止一切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對發現有作弊苗頭的考生要及時地給予口頭警告🤽🏻♂️⚂;對已發生作弊行為的考生🧑🦰,應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試卷作零分處理🍀,並當場取證🪸、認真填寫“考場記錄表”,及時報所在系部🤸🏿。
6、 考試時間,考生不得離開考場,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者⛲️,必須經監考老師同意,並有相關教師隨同前往。
7🫒、 監考教師要認真履行監考職責,不得攜帶手機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內看報、批卷或做其他與監考無關的事情💇🏿♂️。監考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考場👰♀️,不得隨意延長縮短或變更考試時間🚣🏽♂️。
8、 考試結束信號一響,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題,並將試卷及答題紙反過來放在課桌上,等所有考生離開考場後再統一收卷♏️。
9、 考試結束後,監考老師要認真清點試卷份數🤾♀️,並如實填寫考場記錄👨⚕️,對缺考🈚️、違紀的考生要記錄在冊💲。
10、考試中有異常情況發生,應及時聯系所在系部🕠🪭。如考場出現違紀情況,監考老師要攜帶試卷和相關證據,與學生一起至系部登記認定,登記認定後報教務處備案🔎👩🚀。
監考教師要認真學習本《監考守則》,對於監考工作失職的教師要予以追究相應的責任。
万事平台教務處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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