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
院(系): 專業: 年級: __________班級📄:__________
本人情況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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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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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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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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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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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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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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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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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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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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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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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情況 |
家庭戶口 |
A◾️、城鎮 B、農村 |
家庭總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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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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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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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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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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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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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情況 |
姓名 |
年齡 |
與學生關系 |
工作(學習)單位 |
職業 |
月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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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助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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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等級 |
A🧑🏻🎨𓀛、特別困難 B👮🏽♂️、困難 C、一般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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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貧困資助原因 |
家長(簽名) __________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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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單位或當地居委會意見 |
單位(蓋章) __________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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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意見 |
班主任(簽名) 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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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蓋章) 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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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意見 |
万事(公章) 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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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家庭困難等級的評定標準:
1.特別困難
在校學生中有下述情況之一者,可被認定特別困難:
(1)父母均亡故或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或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
(2)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4)家庭無收入(指父母均喪失勞動能力)的學生😝;
(5)經濟困難的重病戶家庭學生(重病戶是指學生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員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按醫保規定解釋執行)🥋♜;
(6)持《城鄉低保證》或《特困職工救助證》家庭學生;
(7)遭遇重大突發事件或遭受嚴重自然災害🙍🏼,並造成重大損失,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8)父母雙方殘疾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2.困難
在校學生中有下述情況之一者,可被認定為困難:
(1)父母一方殘疾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單親家庭且經濟困難的學生;
(3)雙下崗(指城市家庭學生父母均下崗失業無固定工作)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4)城鄉低保邊緣家庭學生🧑🦽;
(5)學生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員長期患慢性疾病,醫療費用開支較大。
3.一般困難
在校學生中家庭除上述情況外〽️,有下述情況之一者,可被認定為一般困難:
(1)學生家庭收入低且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
(2)學生家庭為純農戶且經濟困難的學生(指農村除農業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家庭);
(3)其他導致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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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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